別墅訂房條款

 



您即將透過高典國際旅行社(以下簡稱本公司)代為預訂峇里島、龍目島、普吉島、蘇美島、斯里蘭卡、馬爾地夫之私人別墅或其他相關旅遊產品,除個別別墅特別載明的特別規定之外,根據各別墅屋主、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別墅公司)與本公司的契約規定,您必須遵守並同意下列訂房條款,任何別墅、套裝自由行、酒店或其他相關產品之預訂方可確認,任何的取消或是更改作業都必須依照下列訂房條款的相關規定處理。

主訂房人
向本公司聯繫、進行本次別墅預訂相關之代表人稱之為主訂房人, 主訂房人同意並有義務讓所有同行成員在預訂付款前瞭解並閱讀本條款。

房價
1. Villa的價格,本公司依照與各別墅公司的合約價格制定各別墅或套裝價格,價格可能因匯率、別墅價格調整會有變動,價格以預訂時所確認的價格為主,本公司不負責預定後價格高低之調整。

2. 私人別墅以每晚為計算單位,不同別墅有不同規定,約略分成:平時、淡季:3晚,旺季:4-5晚,尖峰旺季:7晚的規定。

3. 為了維護住房品質,每棟私人別墅有最多入住人數的限制。
-部分別墅因空間因素無法提供加床服務。
-可加床之別墅,最多加床數為1-2額外人數,額外加床會有費用產生。
-小孩,2歲以上至12歲稱之,會被視為一個人數計算,因此,預訂時,小孩、大人,都是一樣視為1人。
-嬰兒,2歲以下稱之,與父母同睡可不列入人數計算,嬰兒總人數不可超過房間數。

4. 私人別墅Villa的內容包括:
機場來回接送
峇里島、龍目島地區,每天可使用的休旅車(含司機,油料費包含與否依各別墅規定),
別墅內的管家、廚師、員工、園丁….等個人服務(每個別墅不一樣,依照網頁描述)。
預訂期間內別墅的住宿、設施使用。
每日別墅清潔服務。
當地政府稅金。

5. 別墅價格可能會有異動,所有價格以本公司客服人員最後送出之訂房確認信件上標示之價格為主。

6. 本公司、別墅公司有可能因為淡旺季、銷售情況而進行別墅價格調整或是促銷,這類情形會使別墅的價格提高或是降低,除非另有約定,確認後之預訂價格如遇任何因素調整,本公司或是別墅公司皆不得予以要求貴賓補足差價,若有比原來價格低的情況,貴賓亦不可要求本公司退款。
 


別墅住房


1. 貴賓必須了解,每一棟別墅都是位於村落、山邊、海邊、或是離市區較遠的景觀地區,貴賓於別墅內必需遵守各國家法律及社會習俗,任何貴賓不得於別墅內從事吸毒、藏匿武器或是其他違反該國法律的行為。

2. 入住人數,請嚴格遵守別墅規定入住人數。
每間別墅的最多入住人數說明於別墅網頁,如有超過人數情況或是需採用加床方式入住都需於訂房程序前向客服人員說明清楚,經過別墅屋主及別墅公司確認同意後方可進行,提醒您,不是每間別墅都可以加床。
確實的預定人數會清楚描述在預定完成後的訂房確認信中。
如果有入住、或出發前超過確認信中的人數,造成多餘人員無法入住的尷尬,您需自行負責可能的情況或是損失。


3. 貴賓於入住期間為度假目的,請必須遵守及尊重當地風俗及文化,請勿因為噪音或是其他行為干擾當地鄰居居民的生活,若貴賓於住房期間違背相關的文化風俗,別墅工作人員將進行勸阻,若勸阻無效,別墅公司工作人員有權要求貴賓立即離開該別墅,並不予以任何賠償及退款。

4. 私人別墅基本上提供大部分的硬體設施以及別墅員工的軟性服務,屬於別墅內的各式餐點、飲料、食材基本上都必須要額外採購,客人有需求時,別墅員工會向客人收取相關費用加上稅金及服務費進行採買。

5. 別墅公司工作人員將在貴賓入住期間維護良好的品質,讓貴賓盡情享受別墅的設施及服務,倘若貴賓有任何不滿意的情況產生,請貴賓立即於住宿期間通知別墅經理或是別墅管理公司人員,別墅公司及服務人員將盡力改善貴賓不滿意的部份。

倘若貴賓未於住房期間向別墅公司或是別墅內的工作人員提出不滿意,本公司及別墅公司將視為貴賓對於別墅服務滿意,倘若住房結束後方提出住宿期間的問題,別墅公司或是本公司將無法為您解決任何事後提出的不滿意訴求,貴賓於住房期間有任何不滿意情況,敬請於住宿期間當場向別墅工作人員提出,由別墅公司工作人員當場解決、調整、改善,為了避免事過境遷,查證不易,本公司不建議貴賓回國後的不滿意訴求。
 


活動


1. 貴賓計畫於入住期間若需舉行婚禮、婚宴等大型活動,需挑選特別標示可舉行婚禮之別墅方可進行,並需遵守相關的大型活動或是婚禮、婚宴的費用以及使用規定。

2. 貴賓不得於非標示可舉行婚禮、婚宴等大型活動的別墅內舉行各項大型活動或是婚禮。

3. 透過本公司或是國外各酒店、別墅公司、別墅屋主代訂或是贈送的任何活動、SPA,請注意個人安全,若有身體不適、懷孕及疾病,請自行斟酌考量本身體能狀況或停止從事該活動、Spa,貴賓需於預訂時告知懷孕情況,本公司不接受懷孕貴賓進行Spa活動,若貴賓隱瞞預訂,需自行負責相關責任。

4. 您在私人別墅透過別墅工作人員預訂的Spa、餐點或是其他活動,屬於貴賓與該別墅公司彼此間的交易行為,本公司無法掌握,本公司不負責任何相關爭議或是糾紛。

本公司在此提醒您,特別注意Spa活動有可能導致貴賓於過程中、過程後所引起之不適與其他相關問題,若您屬於身體、皮膚易過敏體質,則您可能不適合從事Spa活動,請您於預訂時必須衡量本身情況,再行預訂。

5. 搭乘汽車、飛機及各種私人、公眾交通工具時請隨時緊扣安全帶。
從事水上活動請穿著救生衣或使用救生圈,並在有救生員的海邊或是泳池游泳,若沒有救生員之地方,務必注意自身能力、體力及身體狀況,勿貿然下水,同時也請隨時留意隨行孩童之安全。

6. 私人別墅所在位置的地型高低不一,每座游泳池的深淺也不一樣,游泳池皆無救生員看管,您需自行負責自身、隨行之成員與兒童之安全。

7. 旅行期間請勿前往可能存在風險或易發生危險之地區及場所。

 


入住、退房時間


1. 大多數別墅的貴賓入住(Check In)時間是抵達日(訂房起算日)下午三點以後、 退房( Check Out )時間為出發日(訂房截止日)中午十二點,不過也會有一些別墅有自己的入住、退房時間規定,請參考別墅網頁描述內容。

2. 貴賓如有延後退房需求,可視情況依班機時間向別墅工作人員提出延後退房或是提前入住等需求申請,依照別墅個別規定不同,或是當時其他客人的入住情況,貴賓的要求有可能無法被接受或是被收取額外的超時費用。

3. 任何住客之入住或是退房都必須要辦理入住手續以及退房手續,任何未經告知本公司的入住或是退房,都將被視為無效,本公司、別墅公司將不負責任何的退費或是任何剩餘住房之退款。

4. 私人別墅,基本上被視為屋主的家,別墅內的各項收藏、擺飾、家具等都是屋主嘔心瀝血蒐集的財產,敬請貴賓於住房期間妥善保護、保管,別墅內的任何損失或是損壞,屋主會嚴格要求貴賓照價賠償,別墅公司也將依法追訴相關賠償責任。

5. 入住時的住房保證金
像許多酒店一樣,在入住時會要求提供信用卡預刷一筆金額,做為退房後設施無損壞的擔保,有一些別墅會要求貴賓於入住當時,提供一筆金額做為擔保,有些別墅會要求以預刷信用卡的方式擔保,大多時候,退房時的別墅設施沒有損壞的情況下,別墅方面就會解除預刷的金額,由於每個別墅情況不一樣,敬請確認您所預訂別墅的情況,於入住別墅時配合工作人員的程序辦理。
 


不包括/額外收費 的部分


貴賓的預訂不包括下列項目:

1. 搭機時航空公司徵收的行李超重費、別墅工作人員小費,別墅內的電話費、傳真費、電報費

2. 旅遊期間的餐飲,包括別墅內的餐飲,各項消耗性食材。

3. 入住別墅期間除預訂時所包含之車輛外,貴賓如有其他車輛需求,需額外付費租用。

4. 有關本公司所銷售之別墅訂房,都不是旅行團的型式,因此您將不會被安排任何之參訪或是遊玩等行程活動 。

5. 本公司於貴賓出國前替貴賓投保旅遊平安責任險外(200萬意外, 10萬醫療,依照保險公司規定),國外私人別墅沒有提供任何形式的保險。我們認為旅遊保險應視您個人需求自行投保,建議您可事先購買足額保障。

6. 您同意本公司對於貴賓在各國私人別墅及旅行所在地之任何活動因無任何規範和約束之權利,故無法對貴賓在當地所發生的任何意外或是損失具有任何賠償之義務與責任。
 


證照


每一位中華民國籍居民訪問其他國家多半必須具備至少6個月以上有效期限之護照(各國規定不一,如果你非中華民國籍,請參考印尼外交部網站描述)。

-印尼簽證(峇里島、龍目島)
護照號碼不得為X開頭(若是X開頭或於台灣駐外使館發出之中華民國護照,則需要申請印尼簽證)。

若您持有其他國家、地區護照或是旅行證件,請您直接查詢印尼外交部網站http://www.deplu.go.id,以得到入出境印尼相關規定。

2015年10月8日起,印尼實施台灣旅客入境免簽證制度,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需滿半年以上效期)可入境停留30日,不可延長。本公司因無權力決定您的證照事宜,您必須同意自行攜帶且持有有效及合法與符合相關規定之旅行證件方可出境中華民國及入境印尼,本公司不負責您因旅行證件所引發之相關問題。

-泰國簽證(普吉島、蘇美島)
持中華民國護照可於抵達後申請觀光落地簽證,但需要排隊耗去許多時間,建議可委託旅行社辦理,或親自前往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台北)辦理。

-斯里蘭卡簽證
出發前於該國網站申請ETA電子簽證,兩次入出境、30天停留之旅遊簽證,費用於2018年為US35-,申請網站:http://www.eta.gov.lk/ (有中文選項)。 


-馬爾地夫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可有停留30天內免簽證,惟護照擁有有效效期需六個月以上、持有有效離境機票並有足夠的資金支付在馬爾地夫期間的旅費或是持有任一家度假村或飯店的預訂確認。


其他證照相關


1. 您必須自行持有有效、合法及符合相關規定之旅行證件及簽證方可出境中華民國及入境您所要前往的國家,關於中華民國入出境相關規定請洽詢或查詢入出境管理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若貴賓因證照問題導致無法出入境,或無法如期入住別墅,本公司已善盡提醒之義務,所產生之損失概與本公司無關。


2. 本網站訂房之所有別墅貴賓需自行攜帶及辦理本身之證照事宜。

3. 每一位貴賓入住別墅時,會被別墅工作人員要求出示護照辦理入住手續,別墅經理或是管家有可能暫時借用貴賓的護照至當地警局進行登記及報備的動作,登記完畢後則立即歸還貴賓。
 


訂房及付款方式


1. 請參考本公司網站所公佈之各別墅價格(包括機票的自由行與不包括機票的單訂房),於訂房當時支付。

2. 貴賓可選擇信用卡支付或是ATM轉帳。

3. 本公司預訂之私人別墅為保證住房制度,因應別墅公司、酒店要求,預訂時需全額付款以作為訂房的確認與保證,本公司無收受訂金制度,請於預訂時支付全額款項。

4. 本公司經營私人別墅產業十餘年,秉持專業、以及吃喝玩樂分享的旅行精神,貴賓若對付款方式有疑慮,請自行考慮是否繼續預訂,切勿為難本公司優秀專業的客服人員。
 


更改訂房


1.別墅訂房(包括別墅套裝自由行)預訂依別墅公司規定為保證住房制,故無法接受變更日期。

2.預訂完成後,如因貴賓的緊急因素,導致任何形式的更改日期,別墅公司有可能視當時情況同意變更,惟同意權在於當地屋主或是當地別墅管理公司,在獲得別墅公司同意的情況下,任何變更將會有USD$150(起)的變更手續費產生,此類變更僅限於日期,別墅與別墅間不可變更。

3.別墅預定日期變更之決定權在別墅公司及屋主本身,根據別墅屋主、公司規定,更改後的費用若多於原先的預訂,則貴賓需要補足差價,若少於原先預訂時的價格,則不予以退還貴賓。

4.若因出發當時遇到出發地颱風、地震、火山噴發、暴雨等天災人禍因素導致航班延誤、航班取消,或是貴賓本身有任何個人事故,導致貴賓無法如期住房,由於別墅公司、屋主無法替貴賓承擔該責任,並且私人別墅為保證住房制度,被延誤當天貴賓仍須履行入住義務,不得要求退款、取消。
 


別墅訂房


1. 本公司別墅訂房包括下列內容:
機場/別墅/機場來回接送
每天使用休旅車(含司機,油料費及使用時間依別墅規定)
旅行責任保險200萬意外、10萬意外醫療保障(限定中華民國國籍、持中華民國居留證者)
抵達別墅時迎賓飲料。
抵達別墅時VIP接待人員介紹別墅設施及服務。
專屬別墅經理、管家,指揮、溝通別墅大小事務(服務人員依個別別墅所載為主)。
私人別墅專屬廚師,替您料理所有餐點。(廚師…等服務人員依個別別墅所載為主)
專屬傭人、園丁協助您打理日常生活及清潔工作。(服務人員依個別別墅所載為主)
別墅專屬管家代訂各種當地活動、Spa、餐廳。(服務人員依個別別墅所載為主)

2. 貴賓若有額外加訂機票選項,需於網路訂房起3日內需傳真護照影印本至本公司訂房中心,以備相關資料確認。 
3. 貴賓所預訂的機票,皆為電子機票,無實際機票實體,貴賓憑護照至機場航空公司櫃檯經查驗後領取登機證即可。

4. 貴賓進行預訂機票後,本公司將會把貴賓之名單提供給航空公司或是負責票務之票務中心,進行機位之預訂。
如果使用計畫旅遊票(俗稱團體票),由於計畫旅遊優惠機票的作業方式與一般機票處理方式不同,本公司會在出發前1-3天,以e-mail發送貴賓訂位代號,機票電子憑證,以及相關的注意事項給貴賓進行確認。



5. 貴賓計畫旅遊機票為航空公司所分配之航空優待票種,與個人機票作業方式不同,如有航空公司因班機調度、航班取消或機位 超賣之情形發生時,航空公司可能對原先預訂進行時間調整、提前或延後出發、返回。
本公司在第一時間內收到航空公司的通知後將迅速協助通知貴賓及處理,促使貴賓儘量能夠符合原來的旅行計畫,或轉移其他航空公司之航班,此情況貴賓需同意配合,不得異議或藉此要求賠償。

6. 計畫旅遊優惠票為優惠票種,因此不得累積旅程、不得退票及不得優先劃位,貴賓於機上若有特殊餐食需求,請於預訂時告知客服人員為您向航空公司提出需求。

7. 本公司身為居中協調者並配合航空公司通知貴賓相關處理措施,如果貴賓無法接受此類優待機票的條件,請於預訂前告知本訂房中心服務人員協助您預訂條件較為寬鬆的個人機票票種(俗稱個人票、FIT)並支付額外的差價。

8. 若遇颱風、地震、火山爆發、暴雨等相關天災人禍等不可預期因素造成航空公司取消原來班機,則旅客需配合航空公司後續之調度,繼續完成原先預訂之內容,旅客可以向航空公司索取延誤證明,以便事後向貴賓個人的保險公司申請出發延遲補償,但因取消改班次所造成之停留目的地的住房時間縮短,導致旅遊無法盡興,因屬非本公司及別墅公司可預期之因素,本公司概不負責。
 


取消和退款
本公司網站陳列之Villa訂房為保證住房制,任何經過確認的訂房一旦取消,原繳交之「全額」費用將被用來當成償還給別墅公司、屋主及其代表的之違約金,無法退還給我們的貴賓。唯在下列情況發生我們退還您所支付之款項:

• 您所預訂之私人別墅因故損壞無法及時修復,而本公司又無等值之別墅可以代替,此種情況您的款項將被全數100%退還。

• 當您所預訂之私人別墅被人重複訂走,我們將會退還您全部的款項;如果是一部分時間重疊,我們將依比例退還您的款項 。

• 在多數情況下,您不會遇到上述情形,不需要擔心。
 


權利義務



預訂者及同行者同意認知本公司為「貴賓」與「別墅屋主」或「別墅管理公司」間關係的第四方,負責訂房相關業務,貴賓訂房後之契約對象為別墅屋主。
本公司將盡所能維護訂房貴賓之權利,惟貴賓需知悉別墅之泳池、廚房、客廳、臥房.....等一切設施使用皆有可能導致受傷或其他的意外,別墅管理公司、屋主對於下列事項無掌控之權力,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合作之別墅管理公司、屋主、或是管理代表人不負責下列事項所導致之開銷、傷害、損失、死亡等責任:

1. 個人物品請自行保管,任何遺失、失竊、搶劫、本公司及屋主、別墅公司將不負責任何物品遺失的賠償損害責任。

2. 承租者之個人開支、蓄意、無意毀損之Villa內設備(承租者必需負有賠償之義務)。

3. 除本公司、貴賓本身、別墅公司、屋主以外之其他方所提供之服務,包括免費提供或是額外代訂的休旅車服務、Spa預訂、活動預訂,本公司不負責任何上述他方服務的客人滿意度、以及任何意外所導致的任何形式損害賠償。

4. 本公司別墅公司不負責恐怖行動、自然天災、火山爆發、颱風、人禍、戰爭所引起之人身及財物損失、傷害、損失及死亡。

5. 私人別墅因屬私人性質,為顧及顧客隱私,無提供泳池救生員之配置,任何成人或是兒童貴賓於居住期間需自行衡量自我之身體能力及狀況下水,本公司不負責任何意外傷害、死亡之損害賠償。

6. 別墅地形高低、興建模式不一,承租者需自行斟酌考慮成員之情況而承租,本公司不負責任何情況下的受傷、死亡等損害賠償。

7. 請貴賓及同行者自行投保旅行所需要的保險,以增加個人保障。
8. 您預訂同時,代表您已經詳細閱讀、審閱過本條款、合約,並同意內容,授權本公司進行相關之預訂服務。

##以上如有未盡之事宜將在不另行通知下予以修正。